补充通告!进入公共场所须持核酸证明执行时间细化明确
补充通告
现将市民群众进入公共场所须持核酸证明执行时间细化明确如下:
一、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来(返)人员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自4月11日14时起执行。
二、其他所有人员(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)进入各类室内公共场所、住宅小区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或核酸采样证明,自4月12日14时起执行。
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4月11日
西区街道彩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
编辑:董梦秋
责编:黄嘉琪
编审:冯棣明
来源:中山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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